? ? ? ? 針對非法使用“”“
”“
”等商標(以下統稱“國旅商標”)、以“中國國旅”和/或“CITS”名義、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線下門市招商加盟、并允諾加盟商使用上述商標開展經營、招徠旅客的不當行為,為澄清事實,避免誤導廣大旅客、加盟商,維護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旅總社”)對國旅商標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國旅總社已于2021年6月30日發布相應聲明。
? ? ? ?同時,國旅總社著手全面梳理與相關公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簽署、履行情況,并在此基礎上,再次出具如下聲明:
? ? ? ?一、“國旅商標”相關權利歸屬國旅總社。
? ? ? ?二、包括國旅總社全資子公司及參股公司在內的任何公司,均無權在其登記注冊地所屬行政區劃外使用“國旅商標”;更無權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國旅商標”。
? ? ? ?三、國旅總社已通知國旅環球(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國旅環球公司”)解除與其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此合同依法解除后,國旅環球公司無權繼續使用“”“
”“
”“
”商標,更無權使用“
”“
”“
”商標。
? ? ? ?四、對違規或侵權使用“國旅商標”相關單位或個人,國旅總社將持續依法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主體采取法律手段,以維護國旅總社合法權益。
? ? ? ?最后,國旅總社再次對廣大旅游者及同行一直以來對國旅品牌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謝!并特別提醒廣大旅游者及同行在選擇旅行社時避免誤認和混淆,杜絕財產損失風險。?
? ? ?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400-600-8888或發送郵件至service@ctg.cn確認。
? ? ?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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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